昆山市卫生局:
尊敬的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当事人投诉昆山友谊医院相关事宜,详细如下:
事件发生时间地点:2017年7月29日上午,昆山市友谊医院小儿外科。
事件经过:小孩手肘石膏固定数天,去医院复查,石膏固定部位为手肘部位,医生在正常询问病情及查看以前病例后,开出医嘱做x光片复查。。。等拍片结果出来时x片照射位置居然是肩部,后查看医嘱后发现医生错开照射部位。(如图附件图片,小孩受伤部位,病例记录,拍片影像)。
发生此事后,当事人欲向医院相关部门领导反映情况,经前台半个多小时联系相关主管领导,得知没有一个领导在办公室,最后被带领至3楼一个普通办公室,在当事人简述上述情况后,被告知,那你们让医生重开下病例重新拍个片就好了。在不记录相关流程及涉事情况,投诉无门。出了这种事情居然找不到医院的一个部门进行投诉。这也是友谊医院存在的一大问题。
回忆就诊过程,涉事女医生翘着二郎腿就诊,并在就诊过程中接听电话,这导致了开错医嘱的最大原因(就诊过程中并无其他人打扰)难道医院对医生没有道德规范。
对当事人小孩的影响,错拍x光片,多吸收一次辐射(在拍片室大大的写着小心电离辐射),造成无法估量的隐形伤害。
医院是本应为人民服务,市民应该对医生绝对的信任,出现此事,如何让市民信任医生, 最基础的本职工作都能做成这样,拿市民的生命在开玩笑吗,出现这样的事情和网上曝光的同一针筒多次使用性质一样,会导致多么大的医疗责任事故。
恳请卫生局的相关领导对所有下属医院以此事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让市民放心的让医生看病。
最后,当事人请求:1.友谊医院自查自纠,出现问题后,应及时应对,而不应该所有领导都以不在班为由推脱责任;
2.涉事医生予以处分;
3.退还患者当天挂号费及诊疗费共计117元,并以当天费用10倍赔偿当事人精神损失1170元,共计1287元。
请卫生局严肃处理此事。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卫生局答复:网友您好!经了解,患儿手肘石膏固定数天后至市一院友谊院区进行x光片复查,当时确实由于接诊医生开错检查部位而导致检查错误。发现此错误后,市一院友谊院区医患沟通中心和门诊部均与您进行了沟通处理,接诊医生当面进行道歉并安排患儿免费进行检查。院方愿意就此事向患方诚恳致歉,同时免去当日治疗费用。针对上述有关情况,我委亦要求市一院一是要根据医德医风考核等有关管理规定,对当事医生予以处理;二是要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的管理和考核;三是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提升处办效率。关于您与院方的纠纷事宜,根据2013《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纠纷:(一)双方自愿协商解决;(二)向昆山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联系电话:0512-57397820);(三)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联系电话:0512-57360990);(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按照上述途径明确责任解决争议。
2017-7-30 18: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