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行8人,于去年12月在苏州文化旅行社预定春节后半段时间即2月21日前往马尔代夫,并缴纳了全款。今天外交部建议公民暂勿前往,外交部还提醒,如中国公民仍坚持前往马尔代夫,有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安全风险,并将严重影响其获得协助的实效,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询问旅行社后,说旅行岛屿安全,如果取消行程,需要我们赔偿全额。想咨询,如果是遵循外交部建议而取消行程,是不是可以进行全额退团?根据2014年的越南事件,旅行社应该积极响应外交部要求,主动提出更换行程或全额退款。具体可以参照http://hzdaily.hangzhou.com.cn/mrsb/html/2014-05/20/content_1729866.htm
市旅游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所反应的问题系属于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根据《旅游法》第67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现在您可以与旅行社沟通是否前往和是否取消行程,因此产生的费用需要与旅行社确定。如您有相关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65223377.
不可抗力,当然可以退了。旅行社到手的钱不愿意退呗。那边已经进入全国紧急状态了。
旅行社坚决贯彻“落袋为安”也是没谁了,真有动乱有命花吗?支持全额退款。{:3_64:}
所以,可以找旅行社维权吗?或者怎么维?
没事的,已经发布公告了,就是马累岛而已!不涉及其他岛屿,所以只管去!没问题!
可是炮弹不长眼啊。
谁说会打起来的啊!不可能!
昨天上海电视台已采访旅游法相关专家了,属不可抗力。对于已产生的费用不能退款,如能退一部分已属幸运了。
这个最终还是要和旅行社协商吧,毕竟安全更重要
到了马累别去逛街。
人身安全第一
建议还是不要去,钱是小事,万一擦枪走火,丢了小命,那就什么地方都去不成了
楼主您好,我是苏州广电记者,请看私信联系我
去吧,不要怕
不可抗力不退
一般这样的情况,大社给退,小社不好说
介于昨天国家旅游局暂停组团赴马的提示,旅行社现在同意延期~这也是目前想到最好的结果~具体还在洽谈中~感谢各位的回复与支持~也感谢部门的官方回复~
2018-2-6 19: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