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190313_101847402
开标时间:2019-04-0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区域智信底层平台研发项目 、招标编号: bjry2019bjcg005 ,招标人为 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计划采购专业合作伙伴完成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区域人流量平台、智信平台、灵昱平台三大数据平台底层的新能力开发、提升稳定性以及提升底层数据处理能力研发等系列工作。
1.1.1验收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达到初验条件;
在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系统连续2个月无故障时为止。在全部达到要求时, 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1.1.2维保期限:自项目终验后,由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为期一年的维保,以保障区域智信底层平台的稳定运行。
1.1.3合同履行期限:本合作协议有效期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详细要求及技术参数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 / 年以来 / 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视情况选择财务报表或资信`);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如国家税务机构开具的`文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截图资料等);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或北京融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信誉及资格声明与保`证》(见本文件第六章投标人格式),并盖公司章;
2.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资料;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书投标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03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材料:
(1)公司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书盖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及购买文件经正反面扫描件;
(3) 标书款电汇底单盖章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
(4)文件发售登记表;
(5)标书款开票信息表);
以上`文件需要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4月03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5.3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备注:报名前请与负责人联系,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