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河镇万安村 45组 13号村民在7月10号接到强制拆除通知书 至今没有自行拆除已经逾期 做为实施强拆的主体浏河镇人民政府 为何不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强拆呢 根据法规 违建者逾期不拆 镇人民政府应在15日内 责成有关部门完成 强制拆除 违建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路147258”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长江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答复如下: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度假区于7月10日发放强拆通知书。当事人接到通知书后,经说服教育,表达了愿意自行拆除相关违建的意愿。度假区积极进行沟通协调,敦促当事人自行拆除。
2017-7-27 1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