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住建局,常熟市水务投资发展公司:常熟目前1000万至3000万的污水工程投标,入围方法基本产用“报价和综合考评评分排名法"和”低价排序法”2种,并且设最低限价;评标得分是商务标加业绩分(不评技术标分数);而常熟市政单位业绩加分高的要加2分,低的是0分,而且高分的也就5家。这3种效应叠加演变为目前的怪现象:1000万至3000万的污水工程投标几乎所有投标价都报最低限价,业绩加分高的几家一直入围,一加业绩分就中标。1000万至3000万的污水工程今年几乎全部被他们垄断。而1000万至3000万的市政工程在全部市政工程中占比是最高的。这种现象是否合理?能不能在1000万至3000万的市政工程入围办法的选择是不是改变一下,评标时是不是应该降低加业绩分的力度,并且加点技术标的分数,这样合理点,也可以减少高分单位的操作空间。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zjhc”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水投公司核查,现答复如下:一、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入围办法、评标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常建招﹝2017﹞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的通知》(常住建﹝2017﹞378号)等文件的规定,水投公司从现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六种入围办法中选择了低价排序法和报价与综合考评评分排名法,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签确定其中一种方法,选择不少于15家的投标人入围。采用低价排序法可以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风险的同时,将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的报价控制在较低水平;采用报价与综合考评评分排名法可以选择到常熟市住建局或苏州市住建局年度综合考评等次较高的施工企业,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二、水投公司对2017年至今已开标的招标项目进行了梳理,其中1000-3000万元的工程共计21个,有12家不同的中标单位,并不存在被5家单位垄断的情况。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的通知》(常住建﹝2017﹞378号)和《常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评分办法》(常住建﹝2016﹞1号)等文件的规定,1000-3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属于中型工程,应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报价、不良行为和业绩进行评审,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其中投标人业绩为可选项,当选择使用业绩时,则在总得分前三名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由于水投公司组织实施的污水工程涉及到“263”专项行动、重要河湖水污染治理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环境治理任务,存在实施难度大、工期紧、协调困难等问题,因此水投公司在招标时要求对投标人业绩进行评审,希望选择企业信誉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良好的施工企业,以保证水投公司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感谢您的关注。
你可以去挂靠那5家,市政百分之99都是挂靠的
“zjhc”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水投公司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入围办法、评标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常建招﹝2017﹞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住建﹝2017﹞378号)等文件的规定,水投公司从现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六种入围办法中选择了低价排序法和报价与综合考评评分排名法,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签确定其中一种方法,选择不少于15家的投标人入围。采用低价排序法可以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风险的同时,将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的报价控制在较低水平;采用报价与综合考评评分排名法可以选择到常熟市住建局或苏州市住建局年度综合考评等次较高的施工企业,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二、水投公司对2017年至今已开标的招标项目进行了梳理,其中1000-3000万元的工程共计21个,有12家不同的中标单位,并不存在被5家单位垄断的情况。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住建﹝2017﹞378号)和《常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评分办法》(常住建﹝2016﹞1号)等文件的规定,1000-3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属于中型工程,应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报价、不良行为和业绩进行评审,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其中投标人业绩为可选项,当选择使用业绩时,则在总得分前三名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由于水投公司组织实施的污水工程涉及到“263”专项行动、重要河湖水污染治理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环境治理任务,存在实施难度大、工期紧、协调困难等问题,因此水投公司在招标时要求对投标人业绩进行评审,希望选择企业信誉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良好的施工企业,以保证水投公司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感谢您的关注。
2018-4-17 15: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