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收取标准有明确的界定。针对旭辉商品房小区(尹中路)收取公共能耗费,理应有物价部门批准文件,报备时与物业费拆分,作为单独费用收取。但是,目前物业也并未有相关文件出示,也并未出示业主关于公共能耗费相关明细,相关部门是否可以给予说明?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经了解,根据苏州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确认书中表示,代收代缴费用按照规定单独列账,此中标书在前台张贴上墙;代收代缴收支情况表按规定时间公示,如业主有疑问,可随时至物业进行咨询。此复
吴中区郭巷街道
2017-8-7 12: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