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性别:男,出生日期1957年2月19日。现在已经过了退休年龄,1978年左右有当兵4年,2009年在工厂上班到现在退休年龄到了有叫社保8年。
请问:我的当兵4年的证明(档案)应该去哪里开,需要带什么证件已经证明吗?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等。具体到民政局开档案,还是武装部,或者人事局???
谢谢!主要就是社保局需要交当兵过的材料档案。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具体详情可咨询吴江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电话:0512-63980614.谢谢您的关注!
2017-9-1 11: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