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公积金贷款,有二套房首付80%一说么?一套纯商贷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suzhou8737215”网友,您好!一、根据我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具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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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10 09: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