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州住建局领导:
我是欧风丽苑的普通业主,现在以下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你们,希望你们在百忙万忙中给我们一个答复,谢谢!
1、欧风丽苑一期和二期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那么为何苏州市住建局可以单独对二期进行招标物业,而业委会不能单只对一期进行招标物业,且签字面积必须带上二期尚未开盘的房子面积呢?
2、业委会成立的法定时间是2017年11月19日,备案手续完成是2017年12月18日,而欧风丽苑二期中标公告是在2017年12月20号。请问在业委会成立之后,为何再给业委会强加一个前期物业呢?这个问题,应该作何解释?这显然是剥夺了业委会,也是剥夺全体业主的法律赋予业主的招标物业的权利!
3、照法律规定,业委会成立后前期物业可以自动终止,全体业主可组织招标新物业,也可以重新与前期物业签订合同让期继续服务。
总而言之,我们已经有业委会了并且按法律要求签字双过半,请问为什么我们业主不能自行招标,而是开发商自行组织前期物业招标???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业主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前期物业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欧风丽苑二期为新建商品住宅,物业招投标符合有关规定。欧风丽苑一期、二期为分期开发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一期由长禾物业管理,二期长禾物业已经中标,所以不能单独对一期进行招标。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业主意愿表达应当真实有效。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项目承接和退管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全部建立或增补前,业主委员会不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服务管理。欧风丽苑小区分一、二期开发建设,一期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期尚未增补。建议一期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待二期交付使用增补二期业主委员会后,通过征求一二期全体业主真实意见,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续聘或者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相城区住建局
只许荣盛放火不许一期点灯
这个荣盛和其物业公司,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有关部门需要出面来阻止他们了。这个社会,并不钱都能解决问题的。
一直盯着这问题投诉多了就有纪委进驻查了。
业主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前期物业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欧风丽苑二期为新建商品住宅,物业招投标符合有关规定。欧风丽苑一期、二期为分期开发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一期由长禾物业管理,二期长禾物业已经中标,所以不能单独对一期进行招标。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业主意愿表达应当真实有效。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项目承接和退管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全部建立或增补前,业主委员会不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服务管理。欧风丽苑小区分一、二期开发建设,一期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期尚未增补。建议一期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待二期交付使用增补二期业主委员会后,通过征求一二期全体业主真实意见,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续聘或者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
相城区住建局
2018-6-11 16: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