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常熟苏州路怡馨家苑购了套房子,因为是拆迁安置房,当时房主跟中介都跟我说,这里的房子物业费是5年内免交的,而且因为当时前房主的房产证没满2年,我还多交了税。但听说有几年物业费是免的,想想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在去年年底物业却来要收费,说物业费拆迁安置的住户是免的,我们是后来购买的所以要正常交费,我感觉不合理,但又忍受不了物业的催缴,只能交了。后来咨询原房主,他说肯定是不用交的,他们的物业费在拆迁时就包掉了,所以肯定不用给。我实在有点搞不清楚了,到底我是上了前房主跟中介的当,还是上了物业的当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自由行走”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怡馨佳苑小区属于政府拆迁安置小区。 只有拆迁安置户才能享受到相应的政府优惠政策。 对于经二手房买入的业主是不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 具体的物业费收费标准等问题,您可以直接联系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52937232。
感谢您的关注。
2017-8-6 11: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