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投诉新港物业-狮山新苑阳光大厦物业管理处捆绑收费

2023-9-17 16:40:4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狮山新苑阳光大厦物业管理处强制把电梯使用和预缴下一年的物业费捆绑收费。物业规定刷卡使用电梯这一点并不反对,因为当时电梯老化故障改造的时候,有些住户不愿意共同出资改造,对这些住户不给卡、不得使用电梯我们赞成。但物业公司以这个理由给电梯安装了刷卡器后,对其他已经交了钱的住户也进行了管制,每年都要去物业公司激活一次电梯卡才能继续使用,要不然你们就只能爬楼梯。物业同意给激活卡的前提是,必须把下一年的物业费给交了,不缴费就不给激活电梯卡,不能使用电梯。对此捆绑收费的行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处理。
电梯的运行需要公共能耗费和电梯维修保养费,物业公司对某些住户的收费困难可以理解,建议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恶意长期拖欠或拒不缴纳物业费的住户采取停用电梯卡等行为。现在这种,要想明年继续使用电梯必须先把明年的物业费交上的行为,令很多住户非常反感,更别提物业服务工作怎样了,曾有狮山新苑的物业领导向住户叫嚣:这小区就这样,有钱你们可以去买高档小区,别住这里。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贴已收到,现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狮山新苑物业管理处是根据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要求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未有强制业主交纳物业费的情况。如您需要办理电梯梯控卡的业务您可至狮山新苑物业管理处进行办理,如出现工作人员不配合办理的情况您可拨打我公司管理部电话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12-68252837。关于您反映的狮山新苑工作人员的情况,我公司非常重视,您可联系我公司管理部进行具体情况的反映,狮山新苑物业管理处也要求工作人员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要求进行日常服务工作。另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也请广大业主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感谢您对狮山新苑物业管理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具体事宜您也可以联系狮山新苑物业管理处王主任,联系电话:0512-68251636。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新港物业】

2018-12-26 12:56:00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