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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行凶者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8-7-5 9:21:03发布75次查看
2017年7月13日下午16时,有视频显示,我在动力南院,在无任何违法的行为下,对非法行为进行制止及劝告,却遭到多名人员的围殴和抢劫,更甚者还被暴力抗法的行凶者执刀连砍五刀,还有一名闻讯而来的同事也被砍伤。
经医生全力抢救,重度失血性休克的我捡回了一条命,但左手臂的神经几乎全砍断,缝合40余针。至今左手形同虚设,毫无力气。惨案发生后的一个月,我接到新河街道执法队中队长甘嵘的电话,说要我签一份对行凶者不予追究的谅解书,才能办工伤。我拒绝了,我真的感到伤心,无助,愤怒,被害人是我,有什么道理要我先谅解行凶者,才能办工伤?原谅他砍人砍得好?后来,我和父亲找到了主办此事的新???街道城管办主任聂义平,想讨个说法。当时他问我们有什么要求,我父亲提出,要对行凶者进行追究。可令我们万万想不到的是他说了一句令我们震惊的话,他说:刑事这一块你们不要纠结了,谅解书我们已经代替你签了,你们就直接谈赔偿吧。我父亲当时就质问他:你有什么权力代替我们签谅解书?这代表过错方是我儿子,你们做错了,知道不?聂义平回答:是我们错了,可事以至此,你们不要纠结了。(有长达30分钟的录音为证)那次谈话不欢而散。
在2018年3,4月份,我接到了城管办的一份对我的事的处理意向书,上面说给我按工伤一次性赔付26800元。我不同意,我又找到了聂义平,要求他撤消他们签的谅解书,因为派出所以该案已签谅解书,已结案。所以我无法对行凶者提出起诉,追究责任,得到赔偿。聂义平不肯。难道是凶手和他们之间有什么暗箱操作?难道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难道他能只手遮天?
事情到现在已经快到诉讼失效期了,做为受害者的我,每天经受病体的疼痛,每天看着年迈多病的父亲去做本该是由我去做的事,每天在失望,无奈,无助的复杂心情中度过。在此,我恳请领导前来调查,主张正义,还我清白。
太黑暗了。 字不是你签的,要求做笔记鉴定 告聂义平身在其位不谋其政 上访 投诉 上中央去告,现在不是再打击保护伞嘛。
2018-06-22 03: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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