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管委会领导:
东湖大郡三期地下车库产权争议, 前期经管委会相关部门的协调无果后按照政法委的建议,小区居民提起了行政诉讼(原告,园区国土局,第三人, 建屋发展),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发现建屋提交给房管局的土地证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合,按规定国土局不应予以登记。 但在一审判决中, 工业园区法院以原告为小区单一居民无法代表全体小区居民的意愿, 以主体资格不符驳回。 对此我们表示接受。
现小区按要求,经过小区业主过半授权,以业委会名义起诉, 案件已经被工业园区法院正式受理。本来这是一件体现法治的好事情, 有争论通过法律来解决。 但遗憾的是,昨天下午, 建屋发展在没有和业委会沟通 以及没有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情况下。 私自通知部分业主开售有产权争议的地下车库。
这使得本来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变得复杂化,也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 建屋作为园区的国企, 不顾大局。 而采取如此不当,私下操作的的手段来出售车位。 造成恶劣影响!也有损国企形象!
希望管委会领导能制止此种行为, 让事情回到以法律解决问题的途径上来 !
致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园区东湖大郡三期业主某某、某某某起诉园区国土房产局,要求撤销向第三人园区建屋集团公司作出的小区车库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小区车库问题属于应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个人无权进行起诉,因而一审驳回原告某某、某某某的起诉。一审宣判后原告某某、某某某提起上诉,现该案正在二审过程中。其后,东湖大郡三期业主委员会向园区法院起诉园区国土房产局,要求撤销向第三人园区建屋集团公司作出的小区车库登记。因前案小区业主某某、某某某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正在二审中,而后案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最后,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园区法院
有争议就开卖,是想强制生米煮成熟饭
坚决抵制建屋开发商诉讼期间卖车位!
坚决抵制建屋开发商诉讼期间出售产权不明晰的车位,居心叵测,妄图通过霸王条款让业主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屋开发商办证资料存在重大瑕疵,且在小区建成交付十多年后才办理,国土环保局没有严格审核资料核对事实,错误轻易办证给开发商,将造成全体小区业主重大利益损失,希望法院公平公正审理,实事求是,支持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维权
现在建屋的做法给人感觉就是做贼心虚,想生米做成熟饭,严重影响地方国企的良好形象,相关部门应该予以制止。建屋不心虚就应该等官司结束。
小区地下车位产权争议诉讼中,作为国企建屋怎么可以这样与民争利!
同意,为什么建屋不能等法院结果出来呢,挨家挨户送快递打电话,好像特别急的样子,难免让人心生疑虑,一个正规的国企做事不应该是如此风格吧?
反对建屋诉讼期间买卖的行为
我们园区国土局既然知悉了发证时的证据不足,就一定要通过官司来纠正,自行修正会得到广大居民的赞
坚决抵制建屋在诉讼期间出售车位,居心叵测。
十九大刚刚结束,开发商就不顾是否会造成什么恶略后果,开始出售尚在诉讼期的房产,不知道是知法犯法,还是有恃无恐,希望有关部门能就此事作出合理调查和解释,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停止建屋在诉讼期间不合法行为,以免一旦完成出售,引发更多事情出来
抗议非法行为!
强烈支持业委会维权行动!!
2018-3-24 16: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