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相城区北桥街道新北村村民,现在是房屋拆迁过渡期。房子是去年17年5月拆的,但到现在没有拿到一分钱过渡费。今天去村里问,说是被我公公领了。不明白的公公的房屋并没有拆迁,他怎么能领我们一家三口的房屋过渡费?拆房安置协议上也没有他的名字,并且上半年我还特地去村里讲明情况了,结果还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公公领走,我只想要合法的权益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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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该拆迁户为新北村小圩里村民尤**,家中房屋于2016年4月进行拆迁,2017年下半年拆迁补贴过渡费、利息等已下发,该户补贴款由尤**父亲尤先生到村委会领取。2017年下半年,尤**本人到村说明情况:因他欠债较多,接下来拆迁补贴款均由父亲去村委会领取。相城区北桥街道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也许没这么简单。
感觉不是规范的拆迁,....
是不规范操作,我老公说村里办公只看关系
但拆迁过渡费不是只有尤**一个人,是我和他及我的小孩按人口拿,我跟他尤**是再婚小孩也是我跟前夫所生,由于尤**2017年初就迷恋赌博,我们处于失和分居状态,《上半年本人也特地到村里说明情况了》,请问在明知有纠纷的情况下村里办事人员怎么可以自作主张让尤**的父亲领走,并且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请问这合法合规吗?
房子上有你名字吗?
过度费给房产证谁的名字应该不关的,
按产证名字发放,需要夲人身份证。
2018-2-13 17: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