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房产交易中心:本人本市户籍,配偶外地户籍,婚前在高新区购入一手房,婚后办理房产登记证时产证要增加配偶名字,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依据。如果您需要增加共有人,应提供就该不动产夫妻共有的书面约定。若您的不动产上有购房贷款未结清,上述夫妻共有的约定应取得贷款银行同意并配合办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的变更手续,或将上述购房贷款结清。具体情况请您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等至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虎丘分中心现场咨询办理。(地址: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99号锦峰大厦5f,办公时间9:00—11:30,13:00—17:00)【高新区国土分局】
2018-12-10 17:3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