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之前离过婚有一个孩子,一直在女方。二婚后男方有一个孩子了请问还可以生二胎吗?头婚孩子的抚养权在男方名下,但是孩子一直跟女方!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经过调查,现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因无您夫妻详细生育情况,无法作出针对性答复,您可向吴中区户籍地镇(街道)计生办咨询。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此复。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12-2 19: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