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5月10号,托朋友去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思安街东侧,由苏州豪城建屋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丰隆城市中心看房,本人未至现场,现场销售说有一套房源t3-1108室,现场销售人员告知我朋友说这套房子是公司保留房源,现场还有两人买家要买,情急之下电话中我让朋友代为划卡支付,定金交了3万整,朋友代为签字,签订认购书,尔后我于7天后来到售楼处现场了解具体情况,方得知认购该房源还得另外给一家公司缴纳4万元团购费,对于这一点我表示不能接受,为什么要给另外一家公司交钱,在这一点上面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此后一直斡旋于此事,销售人员三天两头电话催促我去签约,已经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还说要没收我的定金3万元,最后一次联系销售说公司给我寄了三份函件决定执行,没收我的定金,房子拿出来重新再卖,据朋友打听,这套房子又卖给别人了,最关键的是本人至今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本人现在沟通无门,迫于无奈,只能求助政府部门给予帮助!帮忙退还3万元定金。感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已就你的情况向开发商了解,其表示,5月10日你本人不在苏州,销售人员与你电话沟通房屋认购和团购费用事宜,协商一致后你委托朋友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缴纳定金3万元,因当时你资金不够,经销售人员申请后约定4万元团购服务费应于签约当日补交;后你本人也在认购协议上签字确认,该认购协议具法律效力;销售现场对团购房源和活动内容有显著公示,客户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团购活动。你退定金的要求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建议通过认购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无良开发商是不是这样,太霸道了。房子都卖掉了,也不退钱。还有什么团购费,啥年代了建议楼主找电视台曝光。
现在苏州不是禁止收纳团购费的嘛,属于违规操作。而且认购协议没有你的委托书,是你朋友的签字,协议是无效的。
可怕啊!现在哪有什么团购的啊,这是违规操作!现在开发商都是这个样子吗?有关部门都不来管管吗?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收取团购费,怎么还敢顶风作案啊?况且不是本人签字也没有法律效应,开发商也太狠了。明显就是违规操作啊。
兄弟啊,都买丰隆了,差这三万块钱吗,有空把这三万赚回来就是了,和一帮土匪讲理那不是浪费生命吗
请问如何联系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哪怕退一半定金开发商也不同意,就是没办法跟开发商协商一致才寻求政府职权部门相助,现在这么说,那也是没办法了,等于政府部门默认了开发商收取非法团购费用,以及认同了不规范销售(非本人亲笔签字不具法律效应)??那便民服务可否给予提供法律援助,本人愿走法律途径起诉至法庭处理
购房“团购费”到底是谁发起操作的?
代表了谁的利益?
“团购费”是否合规、合理、合法?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此有个说法。有关部门不能对购房者的投诉如此推诿,使购房者投诉无门,凉透了心!
本来丰隆就是个骗子公司,楼主你网上搜丰隆城市中心,全是丰隆不光彩的一面,
2018-1-15 13: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