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下称《实施方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哪些群体?培训类别是什么?能享受哪些补贴?一起来看政策解读——
1. 请问《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已明确,要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力争通过培训,使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有技能的劳动者提升一个技能等级,劳动者技能素质有显著提高。到2021年,全省培训300万人次,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6%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1%左右。
2.《实施方案》的主要对象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提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主要围绕八类重点群体展开培训,具体为:企业职工特别是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
3.《实施方案》对各类群体的培训有何针对性?
答:
在《实施方案》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
对企业职工特别是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开展的技能培训、转岗就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学徒制培训等;
对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的安全技能培训;
对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开展的技能提升培训或提供创业培训。
4. 对企业和职业院校,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技能提升行动有哪些支持政策?答:
从企业方面:支持各类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要完善职工技能培训制度,着力加强小微企业职工技能培训。鼓励市县行业协会、龙头骨干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协调组织小微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方面:鼓励职业院校、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到(县、区)设立培训点,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相关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学校应当把培训收入纳入单位统一核算。对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学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以适当倾斜,具体标准和办法由承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报当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确定。
从社会培训机构方面: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农民田间学校、农民教育示范基地等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开放。
5.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有何创新?
答:
一是要求各地制订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劳动者通过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下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二是对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要求制订项目制培训补贴目录清单,由符合规定的购买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培训并给予补贴。
三是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6.《实施方案》有何重点倾斜政策?
答:
一是对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到2021年底前,其补贴标准可参照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30%。
二是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
7.在资金监管方面我们有哪些措施呢?
答:
一是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流程。
对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参考流程如下:发布项目征集计划—公布项目清单—组织培训—结业评估—结果公示—经费核拨。
对开展职业资格培训的参考流程如下:公布职业资格补贴目录清单—培训机构组织报名—培训开班备案—学员结业—考核鉴定(等级认定)—结果公示—申领培训补贴。
二是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信息互联互通,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培训全过程台账。
三是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对骗取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8. 如何保质保量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
答:要制订绩效评价办法,对各地培训人数、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统筹协调的同时做到闭环管理。建立健全与绩效评价结合相挂钩的激励奖惩机制,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制订出台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来源:浙江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