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购房入户中有一项是需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违法政策不予办理,请问下:户籍在南通,独生子,在老家有户口,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孩子婚前生育,后有结婚证,这种情况在苏州属于违法计划生育政策吗?还可以以购房入户方式吗?
苏州市卫计委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定,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违反政策生育行为的认定主体是不符合政策生育夫妇的户籍地或生育行为发生的地区、县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从您提供情况分析,请到您户籍地(南通)卫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属于违反计划生育,你可以走积分入户方式。
2017-10-19 20: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