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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品房领不动产证收费

2023-9-14 20:32:1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新商品房领不动产证时所收费项目为多少?请详答。如:1、锲锐为房价的百分之几(第一套、二套、三套分别为多少)。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2、房屋维修基金是房价的百分之几。3、其它费用。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明先”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地税局、房管处、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现答复如下:1.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关于契税政策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不含阁楼面积),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不含阁楼面积),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根据以上政策,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且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认定以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证明为依据。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2.根据苏住建规[2012]11号文件,我市首期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如下:1.首期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按照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为:不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75元/平方米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120元/平方米交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独立式房屋,无论是否配备电梯,均按30元/平方米交存;半地下室(车库)、地下室(车库),按照45元/平方米交存。2.层高低于2.2米,产权登记未计建筑面积的阁楼、地面底层车库,按照房产测绘机构提供的套内建筑面积作为交存面积。3.限价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统一执行上述交存标准。3.商品房转移登记收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印花税5元/本。感谢您的关注。
“明先”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地税局、房管处、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现答复如下: 1.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关于契税政策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不含阁楼面积),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不含阁楼面积),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根据以上政策,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且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认定以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证明为依据。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 2.根据苏住建规[2012]11号文件,我市首期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如下:1.首期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按照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为:不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75元/平方米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120元/平方米交存;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独立式房屋,无论是否配备电梯,均按30元/平方米交存;半地下室(车库)、地下室(车库),按照45元/平方米交存。2.层高低于2.2米,产权登记未计建筑面积的阁楼、地面底层车库,按照房产测绘机构提供的套内建筑面积作为交存面积。3.限价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统一执行上述交存标准。 3.商品房转移登记收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印花税5元/本。 感谢您的关注。

2018-6-5 14: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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