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本人购买相城区星湖花海4幢一楼商铺已于去年10月份办理完交付手续,合同约定交付半年内给产证,办理产证没逾期一天赔付万分之一总房款,现在已经逾期近半年,产证仍遥遥无期,严重影响二手房的买卖,且开发商表示对办证违约金不知情。
另购买商铺时赠送一套公寓使用权十年,后由开发商反租回去,约定每年21600元租金于每年七月份支付,目前又已逾期支付,每次与开发商协商,都是一拖再拖。
请政府帮忙协调产证事宜,万分感激。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启动。不动产建设完工,由开发商申请首次登记,然后由开发商和业主共同申请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领取业主的《不动产权证》。经查,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城分中心尚未收到相城经济开发区蠡塘河路168号花海家园4幢的首次登记申请,您可向开发商询问办理进度。待首次登记完成后,开发商和业主可共同申请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对于转移登记的进度,如果您委托开发商代办,可向其咨询;也可携带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至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城分中心现场查询。相城区国土分局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网友您好!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依申请启动。不动产建设完工,由开发商申请首次登记,然后由开发商和业主共同申请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领取业主的《不动产权证》。经查,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城分中心尚未收到相城经济开发区蠡塘河路168号花海家园4幢的首次登记申请,您可向开发商询问办理进度。待首次登记完成后,开发商和业主可共同申请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对于转移登记的进度,如果您委托开发商代办,可向其咨询;也可携带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至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城分中心现场查询。
相城区国土分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2018-8-3 14: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