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阐述一下之前的事情
“相关领导们:
你们好,我要反应一下情况:在吴江区盛泽镇北旺村新北旺农庄通过私人关系,私自在鱼池打桩建房,大搞建筑,引起周围居民强烈不满。
试问:
1.农田挖鱼塘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或者非法农田?
2.在鱼塘和农田上打桩修建房屋用于开饭店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说是合法建房,那么农村在自己的农田和鱼池也可以随意建房不需要批示了吗?如果是违章建筑,那么应该一律拆除恢复原状。
现在农村居民想在自己家边建一个临时停车库、围墙、阳光房等都不行,那为什么有些人通过人脉关系可以这样大肆兴建违章建筑呢?
请市有关领导重视并给予明确答复。
市民您好:经区国土局盛泽分局调查核实,1、北旺农庄位置属存量建设用地,并非基本农田。此外,该处鱼塘已有10余年时间,并非新开挖;2、北旺农庄已存在10多年,现打桩位置,原是木结构平房,因年久失修,木桩腐烂,存在安全隐患。经该村同意,对原位置平房进行整修改造。现已责令当事人停工,待进一步调查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现在的问题是:根据原有卫星地图观察,北旺农庄并非原有土地翻新,而是超过50%以上的面积的扩建,并占用鱼塘等基本农田用地,同时,北旺农庄原是属于存量建设用地,但是无土地证,根据政府相关条例拆旧翻新是不允许的,如果要拆旧翻新,就必须要有土地证和土地建设使用证两证齐全才可以。希望领导进一步跟进调查处理,附加2张卫星地图。 地图是北旺农庄原占地面积,现在扩建至少超过50%以上,请相关领导予以重视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你好:经区国土局盛泽分局再次调查核实,1、北旺农庄土地为存量建设用地不是基本农田;2、北旺农庄原整修规划包含东西两鱼塘内木结构房,计划分步实施,现责令其对未施工部分只能简易维修,不得大动;3、现翻修部分略有超出,已责令整改,要求部分拆除。谢谢您的关注!
2017-9-25 12: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