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半年报销子女费用,需要员工开具独生子女证明,但经过了解,计生委、街道、社区均不再开具此证明,公司明确表示,无此证明,责无法报销幼托费以及医药费,这个是否复合规定?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根据苏价费字〔2015〕94号《关于调整苏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本市职工子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户口在苏州市)入园(托儿所)的保育教育费报销,按每月250元标准。按月报销,上半年在女方单位报销,下半年在男方单位报销;按学期报销,春季(含暑假)在女方单位报销,秋季(含寒假)在男方单位报销。家长所在单位报销方式另有规定的,以单位规定为准。
只要2016年1月1号前生的都可以办!
公司福利由公司自主决定
国家层面的优惠政策时间节点日期是2016年1月1日: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2、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2018-6-7 15: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