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吴江有户口有住房,除了没有房产证,本着做良好市民的心愿打算办理养犬登记,在苏州公安公众号办理时被房产证照片拒之门外,我想问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只是规定“(三)具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为什么苏州公安要缩小认可范围到房产证才行?
众所周知,因为区政府的英明领导,在吴江区,入住四五年了还没有房产证的比比皆是,苏州公安能否变通?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公安部门确认,提供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的照片,也可以办理犬证。谢谢您的关注!
2018-12-27 17: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