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苏州市华轩拍卖有限公司违法拍卖坑害百姓

2023-9-13 4:09:2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举报人:韩*,男,1986年4月6日生,电话:1599561****.举报对象:苏州市华轩拍卖有限公司。企业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流虹路46号。法定代表人:张**,董事长。一、违法事实1、苏州市华轩拍卖有限公司拍租事实。华轩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24日、2013年5月23日,在吴江日报登出的拍卖公告,拍卖标的是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兴路三里桥工业仓储中心房屋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拍卖保证金200万元。”2、标的物建筑性质。该标的是临时建筑,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临时建筑使用有效期为两年,该处规划部门核准的许可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本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但该标的物在到期前,未拆除,也未补办正当合法使用手续。3、苏州市华轩拍卖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1)对标的物审查失职。在拍卖前,华轩公司应当对标的物的合法性、时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但华轩公司没有尽到审查的职责,属严重违规。(2)拍卖标的物使用时间超越了标的物的许可使用时间。华轩公司的拍租标的物许可使用时间应该到2013年10月25日结束,并依法须自行拆除。但拍卖行拍租使用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起五年时间,超越了标的物许可使用时间。(3)标的物存在国家强制性规定不得交付使用的规定。按国家强制性规定,房屋建筑未竣工验收、未经消防验收通过不得交付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华轩公司与当地一些不法分子勾结,将一个危险品通过所谓“合法”的途径嫁祸于百姓,标准的助纣为虐!(4)华轩公司拍租时所有声明,都不足于推御责任。在由此违规拍租后的数十起民事案件中,均认定“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兴路三里桥工业仓储中心房屋”所有人吴江经济开发区三里桥村、庞北村、淞南村三村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吴江法院有大量案件),由此足以断定该拍租事实的非法性质。华轩公司还在法院庭审时强调,标的物拍租前,三村委承诺到期补办合法手续,之后根本未办理,依法也无法办理。二、请求1、请求工商行政管理对苏州市华轩拍卖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请行业主管部门商务局依法吊销该公司拍卖资格!2、对实名举报答复。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根据《拍卖法》,市民反映的情况无罚则,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谢谢您的关注!

2018-8-1 13:45:55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