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工作人员说工伤级别鉴定需要再申请,请问申请的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在哪里办理?谢谢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按要求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效的医学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主要检查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还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诊断期间的医学检查资料复印件;(四)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详细有效联系方式;(五)工亡职工与其供养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六)被鉴定人近亲属代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与被鉴定人的关系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七)其它必需的材料。递交资料在工伤职工单位的参保地或工商注册地的人社局工伤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10-26 10: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