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北区广州粤华物业和所谓的业主委员会不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擅自在小区绿化及景观区建造电瓶车充电装置。小区绿化及景观是全部业主的共有财产,请问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是谁给了你们这么大的权力在没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及签名的情况下擅自作主作出破坏绿化破坏景观的行为?难道小区是你们这些人的私有财产吗?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清洁工大叔”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经属地相关部门核实,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精神,为加强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充电的管控,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求辖区内相关的小区物业及业委会对小区具备条件的按规定进行电瓶车停车棚和充电桩改造。感谢您的关注。
在城北的中南锦城也是破坏绿化造电瓶车充电桩,没经过业主同意
“清洁工大叔”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属地相关部门核实,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精神,为加强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充电的管控,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求辖区内相关的小区物业及业委会对小区具备条件的按规定进行电瓶车停车棚和充电桩改造。
感谢您的关注。
请问,什么叫乱停乱放?停在非机动车库怎能说是乱停乱放,请你们解释清楚,专用地下车库是属于楼道吗?
生命大于一切
小区地上任何设施都属于小区业主公有财产,难道在没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可随意改变用途吗?可随意破坏绿化及景观环境吗?
经公示没有集中反对意见就可以。方便他人就是方便了自己
是方便了大家吗?我看是方便了物业渔翁得利吧!
如果做事只凭公示的话那要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做什么?只要社区就可以了。
2018-9-7 16: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