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
10时30分左右从银行出来
车子没熄火,人在车上!
我坐在车上给客户转货款的时间,有一名辅警敲我车窗。我本能的准备离开!
在向右转向时看到车玻璃上有一张罚单
在我下车查看时,另一位辅警刚对我的车牌拍完照片
我问它们,罚单是不是它们贴的,一个摇手,一个默默看着我!
我停车地点是:吴中区临湖镇浦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门口)浦镇街
在我下车时没看到有交警(正牌),只有两名骑电瓶车的辅警
请问:驾驶员在车上,并且车子没熄火,是否属于临时停靠?
执法人员是否有义务告知驾驶员及时驶离?
辅警是否有执法权?
先开单子,再拍照(同时告知驾驶员),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正规执法?!!
请这位陆警官回答
贴罚单的:违法地点你写的是哪里?
还有警官你叫什么名字?
违法停车遭处罚,本是理所应当。
但你们的做法实在有点,不敞亮!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反映交警部门已知悉。根据市民违停照片显示,当时市民不在车上。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辅可以在民警的指挥下完成一定的辅助性警务活动,不能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但警务辅助人员可协助民警对违停车辆粘贴执法告知单这一送达法律文书的过程,对违停拍照取证后由交警支队进行删选。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广大的交通参与者可以文明规范出行,共同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快过年了,要钱的。
那个陆(?)警官,字我都不认识,还打马赛克?!
是不是辅警写的单子,签你的名字?!
要是陆警官你在写一个,肯定笔记不一样
你确定是你人在车上时候贴的,不是你在银行里时贴的?另外,发动车子右转?逆向停车?
应该是做业绩,要不年终奖拿不到了
贴的罚单上面是有时间的!违章停车,我认!处罚我也认!但是我人在车上,是不是应该告知我一声?贴完了,为什么有一个辅警会过来敲我车窗?!是让我快点离开(有请下一位吗)
你看看单子上面有的啊?!你认识吗
如果这个单子是辅警贴的,那么他根本没有执法权,只能贴通知单,而且人在汽车上,为什么不告知,让司机离开而是直接罚款,难道就是以为年底了,要提倡个人贴单魅力吗?
首先违停就低调一点,不要总拿人在车上说事,在不在车上,停在没有停车位的地方你就不要理直气壮,抓不到是运气好,不是理所当然,其次人家只是贴的告知单不是罚单,是不是要处理,也是要专人审核后决定的。再者,违章了难道自己不知道?需要别人提醒吗?
以后都是电子抓拍了,也就不存在辅警有没有执法权了,电子抓拍可不管有没有人在上面。
“10时30分左右从银行出来
车子没熄火,人在车上!”
是驾驶员在车上,还是车上有人?这点很关键。
另外这路段是不是严管路段。
用临时工替代公职人员行使司法权力,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司法权威性和严肃性,从而形成法律意识淡薄成为社会的常态。
起脚都歪了,如何正步走?
我就在银行柜员机那取了钱,然后出来!今天违法停车罚单已近出来
上面显示电子监控
违法地点是(浦庄镇区道路)
明明是浦镇街道路(中国邮政银行门口)
地址可以胡乱改吗
是我本人的车子,我当时就在车子上面!平时停都没人管,两侧机动车道路画了很多停车位,有些店家门口的停车位被,私自占用!
浦镇街(中国邮政银行门口)
兄弟部门应该相互照应的,我本人已不指望违章能被撤销!
部门回复应该是:尊敬的楼主,根据你反应的情况,经相关部门核实,你于2017年12月19日10时39分,违法停车的行为是真实有效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不计分,罚款50元!希望你以后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其它的问题一概不予回答!谢谢
你都到柜员机取钱了,怎么会人在车里?
每个人都违停一会儿一会儿,交通还会好吗?!就不能找到不影响别人的停车位停好然后再去办事?!自己抱着侥幸心理不把处罚当会事,做错事还要怪别人,这就是现在很多人的边缘心态,处罚没毛病,以后自己多点社会公德心把车找车位停
铺镇街这条路,一直就很乱,不是你偶尔停车或不停车就会有所改善的!机动车道上画停车位,非机动车道上,被商家占道经营!
骑车或者骑电动车的,都走在机动车到上面!
公家在机动车道上画的停车位,大部分被路两侧的商家长期占用,不用的时候(放个电瓶车或者板凳)
需要用停车位的司机用不了,不需要的占了一大片
这条路本就是(想管的时候就管,不想管的时候就放任)
本来脚就是歪的,你还指望走正道
2017-12-19 12: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