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港龙城商务金融用房按商铺进行销售涉嫌欺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答复相关问题,未得到正面回应,却让事件的当事方港龙吴中置业答复,现根据开发商答复的结论:“因各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变更未果”,强烈要求枫桥街道责成开发商进一步说明所谓的各方指哪些相关方?需要达成何种一致意见?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街道高度重视,在此期间做了大量工作1.街道召集区住建局房管处、质量监督站、轨道指挥部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协调会。2.街道领导多次约谈管理公司,要求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提高招商和管理水平。您所提及的金融用房按商铺进行销售等问题,建议按照合同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枫桥街道】
骗子港龙,没人性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街道高度重视,在此期间做了大量工作1.街道召集区住建局房管处、质量监督站、轨道指挥部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协调会。2.街道领导多次约谈管理公司,要求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提高招商和管理水平。您所提及的金融用房按商铺进行销售等问题,建议按照合同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枫桥街道】
2018-5-4 11: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