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 常熟市长江路521号(110路公交车四海宾馆站附近的一幢路边公寓楼)的东侧及南侧小巷,一方面与邻近建筑间距不大,另一方面靠近大马路和小饭店,当马路边车位不够时,常有机动车在此随意停泊。上述位置是里面小区众多住户车辆进出的唯一必经通道,一旦有车辆停放,尤其是居中停放时,其他车辆就很难从旁边顺利通过。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建筑遮挡视线,等到拐过弯发现被堵时,往往进退两难、颇为麻烦,打移车电话不仅耗时,而且碰到外地牌照就无济于事。除了日常车辆通行受阻外,出现火警时消防车也很有可能难以通过。 以上问题今年上半年曾经多次致电常熟市民热线反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在相关路面上划出黄色菱形的禁停标志,可以有效防止车辆的随意停放、确保进出车辆通行秩序(毕竟让交警到这种小巷里纠违贴单处罚不太现实)。但在市民热线、社区居委会以及城管、交警等部门被踢来踢去几个回合后,最终无功而返、努力告吹。迫于愈演愈烈的拥堵现状,不得已求助苏州热线,希望能够督促常熟有关方面和部门,切实急民之所急,提高工作效能,做一些应该做的、可以做的实事、好事。勿以善小而不为,更何况事关市民日常生活,甚至消防安全,并非小事一桩。
针对城管回复的回复:1、“该路段最近正在施工(排下水道),因而占用了部分停车位导致道路拥挤,预计此问题在工程结束后将得以缓解”——下这个结论未免草率、武断了吧?只能说明对实际情况并不掌握,作为长期居住在附近的市民,可以明确表示:拥堵与施工根本无关,城管的预计真是“很傻、很天真”;2、“辖区队员将加强该路段巡查,劝阻违章停车”——这种冠冕堂皇的空话、套话还是算了吧,从未在此处见过城管队员的身影,如果确实负有责任,不妨留下“报警”电话,也不必费时费力加强巡查,只需静候市民实时来电即可(中队部赶过来区区200米);3、“黄色网格线主要设置在特种单位如医院、学校、消防队等处,其余地方暂不新增”——这话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职能部门是谁?如果实在不能新增,是否可以张贴其他禁停标志、标识?只要能对驾驶员起到明显的警示、告知作用即可,为区区小事实在不敢有劳城管队员出动。其他小区的情况不掌握不便乱说,但就在距离上述地点仅百米的李家桥小区内,就有新增的黄色网格线,还是请有关方面告知,新增的黄色网格线此事到底归谁管?交警、城管、社区哪一家?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zhuyw2018”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1.虞山街道综合执法局二中队已联系辖区队员现场查看,由于该路段最近正在施工(排下水道),因而占用了部分停车位导致道路拥挤,等施工完毕后,拥堵问题会得到一定的缓解,辖区队员将加强该路段巡查,劝阻违停的车辆,确保施工期间该路段的交通顺畅,同时要求辖区队员今后加强巡查和管理。2.该处道路属于社区管辖范围,如果需要增加交通设施请先向社区申请,如果社区认为需要设置相关标志标牌的,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的,由交警部门进行标志标线的设置。感谢您的关注。
“zhuyw2018”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1.虞山街道综合执法局二中队已联系辖区队员现场查看,由于该路段最近正在施工(排下水道),因而占用了部分停车位导致道路拥挤,等施工完毕后,拥堵问题会得到一定的缓解,辖区队员将加强该路段巡查,劝阻违停的车辆,确保施工期间该路段的交通顺畅,同时要求辖区队员今后加强巡查和管理。
2.该处道路属于社区管辖范围,如果需要增加交通设施请先向社区申请,如果社区认为需要设置相关标志标牌的,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的,由交警部门进行标志标线的设置。
感谢您的关注。
1、“该处道路属于社区管辖范围,如果需要增加交通设施请先向社区申请”——该由谁负责这个最简单、最起码的问题总算有着落了,真是好费劲、好吃力,上次回复时完全可以也应该予以明确,但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却说了——什么“黄色网格线主要设置在特种单位如医院、学校、消防队等处,其他暂不新增”,不归你城管管辖,你要紧下什么结论?!“便民服务员”有没有把关审核?还是只管照搬照抄?
2、“经市公安局、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既然虞山街道已经介入,为何不直接交由下属相关社区跟进处理?难道我一通折腾、说了半天,问题不但根本没有得有应有的解决,反而还要重起馒头重发糕,如果不能对人民政府为人民办事的效率有所奢求、非要我重头再来的话,能否告知如何向堂堂社区提交申请?是否一定要书面、填表?。。。
2018-8-23 15: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