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上午11点钟,我去苏大附一院(平江院区--总院)拿病理切片,按照病理科窗口粘贴的《病理科借片须知》的要求办理病理科借片手续,我到达院医务处开具了《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理科借片证明》模板,医务处告知我去找诊断医生签字,我于11点20分到达妇科门诊,诊断医生王*已下班离去,我下午1点再次去找她,却被拒绝签字,且态度恶劣;我转回医务处说明经过,医务处工作人员告知我必须找诊断医生签字或找到医院在编工作人员签字做担保,因事情紧急,且表示自愿提供或车或房等其他担保方式,以征得医院的同意;直到3点半,医务处工作人员电话领导,经领导签字后,给我盖了章(本人未提供任何担保,很感谢这位领导);我把证明拿到病理科,并向病理科工作人员缴纳了100元押金的情况下,才拿到了病理切片。此事件,我有如下若干问题问苏大附一院,请正面予以回复:
(1)病人的病理切片所有权归谁?病人是否有权拿走?
(2)贵院的制定的《病理科借片须知》及《病理科借片证明》并没有告知病人及病人家属需要认识贵院的医生,并保持良好关系,以方便作为借片证明的担保人,也没有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此种方式无法借片的可能性,内容工作流程及要求,却来要求病人及病人家属执行,是否合理?
(3)贵院病理科工作人员私自收取押金100元,且未开具正规收据是否合法合理?
(4)贵院要求1个月内归还借片并交付其他医院会诊报告复印件,以供贵院医生学习,然后退还押金,该种做法是否合法合理,我是否有义务将其他医院做出的诊断证明拿来供贵院的医生参考学习?
(5)医院是否有权收取加急费?在“做活检”时应医生要求重复缴纳了两笔“活检费用”共计900余元。
以上问题请贵院予以回复,如有不当请予以纠正。
苏州市卫计委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医院必须制订关于借用病理学检查资料的办法并严格实施,为规范管理病人的病理组织学切片,医院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目前执行的病理切片外借相关规定符合该规范的要求。加急费是快速石蜡病理切片检查与诊断费用,符合江苏省医疗收费的相关规定。感谢您的理解和监督。
如果你不需要他们负责的话可以归你所有,病理是金标准,如果有疑问或者错误的话,医院要负责举证倒置的。
2018-4-11 1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