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周举报 昆玉九里两户人家私挖地下室,威胁建筑.....
感谢论坛和高新区规建局, 很快答复 :
网友您好!高新区答复:经我区规建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该处情况为昆玉九里业主把家中与公共地下车库打通,我区规建局已要求物业公司阻止业主私自改造的行为,做好小区内巡查和维护工作。
然而, 违法建筑施工依旧, 地下车库大门都安装好了 。
根据中国城市规划法 : 如果该建设工程处在正在建设过程之中,则应当根据 ( 城市规划法 )第40条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如果该建设工程已经完工,且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则应当根据第40条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的处理。
请问有关部门是如何处理的 ? 是否做出认定 ? 如有认定,请问有认定书吗 ?既然非法, 后续如何处理?何时 恢复建筑原貌 ?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9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物业工作人员至现场调查,经查,昆玉九里138栋106室、105室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破坏了部分楼面,并私自占用公用部位。对此,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涉事业主提供原设计单位出具的书面有效文件许可,如未能提供的,我局将责令其整改恢复。如有疑问,请与我局建设监察大队联系,电话:368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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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关部门是如何处理的?是否依法行政?听说昆山来了新市长,不知道是不是写给市长信箱,书记信箱更有用一些!
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涉事业主提供原设计单位出具的书面有效文件许可,---不明白,如果不符合买房子时,你买的房子有没有地下室?如果没有,那就是违法,还要什么书面许可,难度破坏楼面不影响整栋楼的安全,私自占用公用部位就不违法了??
2018-9-5 14: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