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上一次要求解决的第一个问题。为什么相关部门总是避而不答。但是,从上一个回复来看。地下车库是不会被封闭,居民可以继续在下面停车的。那根据331履职清单上面写的很清楚,住建部门,必须要求物业对地下车库进行相关安全设施的添加。请住建局告知物业请尽快将相关的安全措施添加到位。明确给出是否安装的答复。2。关于车库充电问题,多次回复要向公安反应,那为什么寒山闻钟平台不将此问题转公安。那请转一下公安吧。谢谢。为了百姓安全有劳了。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1.我局已在相关答复中表明,地下车库不应停放电动车。同时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引导业主到地上充电桩充电,如有发现违规充电情况的,报属地派出所处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的通告》第五条,居民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城区公安分局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一个问题的履职清单是住建局的职责,要公安回复做啥,便民服务员业务都搞不明白,瞎回复。
2018-7-20 17: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