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里厍新村15-503的住户,占用公共楼道搭建木板房,占用5楼(顶层)半幅公共空间,现状见照片。木板是易燃物,有火灾隐患。
5月31日电话昆山12345,违建木板房存在火灾隐患,建议上报到331处理小组,希望通过百日专项活动处理掉次隐患,331排查整治的时间段是5.11-7.31,但7.30来电告知331小组不受理此问题。
继续向12345反映问题,(159956****)来电告知对方业主会在8月底拆除,感谢政府感谢党,等到9.1 去现场查看未拆除,再次电话(159956****),告知我说管不了你打110报警吧。
继续向12345反映问题,9月16日告知,无法拆除,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投诉历时100天,只能向寒山闻钟寻求帮助,相关过程昆山12345都有记录。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如下:您好,关于您反映昆山里厍新村5楼违章搭建木板房,有火灾隐患迟迟不处理的问题,经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里厍社区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里厍社区在2018年6月5日已将此事上报住建局,住建上门后也开了单子,因503没有拆除,故投诉人继续投诉。社区也向亭林办事处反映此事,同时也按投诉人的要求上报“331”专班,但15号503不是出租屋,是自己居住不在“331”整治范围,社区已与投诉人说明。2018年7月23日,里厍社区将此情况上报办事处,办事处发涵至昆山市规划局,因该处是房屋内部违建不在规划认定范围,规划局将此事转至市住建局。住建局按占用建筑物内部公共空间处理,由于该违法行为目前没有罚则,住建局也无法进一步处理。市住建局参考其他城市案例,建议由利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在法院判决后可强制执行。至于来电人所说的8月底拆除、管不了你打110报警吧以及(159956****的号码),里厍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不知此事,故回复不了事实情况。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可否提供下规划局的处理意见,住建局的处理意见。以便异地发起行政诉讼,起诉亭林城市办事处、规划局、建设局。
占用公共空间,规划局都无法认定是违章建筑?
业主在通道堆放杂物,搭建木板房,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居委会和物业公司清理消防通道的依据是《消防法》第十八条: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请问昆山市便民服务员,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是否有不尽责行为。
2018-9-17 16: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