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投诉城管部门非法执法

2023-9-11 13:51:1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情 况 说 明 平江路丁香巷东弄堂2-1号1、邻居投诉我家北面窗户能看到他的卧室,影响到他的隐私;实际情况a,我家北墙和他家南墙相隔4米间距;b,我们的北窗离地10厘米,总高一米,窗外1.4米处另有一堵0.6米的墙;c,他家窗台离地0.9米。从视觉分析,在4米外,不可能看得到他家的卧室及床上活动。d、东弄堂二号--1为背街小弄;e、此处窗户作为通风采光维修窗,一直就存在,当窗外空调等有安全隐患的时候,能及时到达和疏散;具体如图(1)2、此人举报街道城管,社区,环保部门无数次多,情况如下(1)到社区投诉噪音,与他协商后在北面砌了一面0.6米高的墙,阻挡空调的热风或是噪音;(此时他还把他家的晒衣杆强行植入墙体。) 如图(2)(2)不断投诉环保部门说有噪音,环保部门派专业机构多次上门测噪音,都符合标准。 (3)现在再次举报到隔着这么个情况能窥探他的隐私。3、我们认为:(1)此人恶意举报、已在环保部门列入不接受举报了;(2)举报成立,政府部门要讲科学(不影响隐私),讲事实(确实看不到他的床),如果谁举报谁狠,就维护谁,那是对恶的保护。(3)我们也要维护我们权利,保证正常的生活不被干扰。(4)今天平江街道城管要明天来砌窗,我们认为房屋的主管部门公房管理处没有认定这是不合规,也没有开具任何违规单子,城管部门没有资格也没有理由来砌我的窗。
丁香巷东弄堂2-1居民 王*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反映情况,经向属地城管部门了解,现反馈如下:2017年6月,拙政园片区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接到群众反映东弄堂2号有破墙开窗的行为,中队立即进行调查,经查该处东弄堂2号系平江房产经营公司直管公房,当事人为该公房承租户王某,当事人大约于2017年上半年开始进行装修并将该公房二层平台上开了一扇窗户。中队立即要求当事人恢复原状,但当事人在限期内并未进行整改恢复,故中队对其擅自开的窗户进行了封闭,但当事人在中队封闭后又进行了破开,中队多次约谈当事人,并要求其恢复,并在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上半年多次进行了封闭,但当事人认为该处开窗并未影响周边居民,属于合理行为,并在中队封闭后迅速又进行了破开。2018年9月,当事人将该情况向区12345平台举报中队乱作为,认为公房部门没有进行认定该处开窗是否属于违建,中队无理由进行封闭。中队结合案情分析,特函姑苏区公房管理处对该破墙开窗行为进行认定,另为了更好地打击当事人违法行为,彻底地杜绝直管公房结构被破坏的后果,中队已建议姑苏区公房管理处对该直管公房承租户破坏直管公房结构的行为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并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他家床有啥好看的,怕被看,装上窗帘不就好了,奇葩的理由
反映还蛮快,城管暂缓不封窗 进一步协调与查验
对呀,他家装个窗帘不就解决了

2018-9-9 13:29:43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