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放在天邑132-101的负一楼的床及床垫均在政府执行431行动中扣押,本人没有出租此房,一直作为储藏室使用,偶尔亲戚朋友过来客房居住,因此在431行动中,不知道联合执法,撬开我们家的门,扣押了床和床垫,直到八月中旬放置东西下去,才发现东西已经丢失。
报案后寻找了2周,物业那里查看监控等,未果;后在好心的打扫卫生的阿姨那里打听到,东西可能被执法带走了。
本人后来去居委会询问,确有其事,说是有人举报,我们的房子出租了,东西在东沙湖派出所,晚上过去,没有人清楚此事(可能时间太久了),后又请假过去,问道某中队长(没有记住名字),说是这里没有扣留东西,扣留的东西在城管东沙湖中队,又赶过去城管中队,中队领导说没有此物,最好找居委会,他们不清楚此事;随后返回星辰北社区居委会,找到某居委会书记(请原谅我没有记住名字),理论和寻找了一圈,说是时间久了,已经当废品处理完了,请问老百姓的东西,政府有权利随便处理吗?让我电话东沙湖社工委的综合办的徐主任(不知道对吗?),说是第二天给我答复,至今没有回复我,我的电话已留给居委会书记;本人别的不想多说,就想拿回自己的东西,本人没有犯法,也没有执法行动中所谓的有火灾隐患,目前不知道找那个部门,找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请相关领导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后附扣押清单,至始至终我都不知道我们家的床及床垫什么时候丢的。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核实,天邑132幢101室存在地下室出租住人情况,根据园区“431”专项行动工作要求,2018年5月9日,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当面告知其限期整改。因其未按期落实整改,2018年6月8日,社区居委会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按流程对地下室违规住人进行清除整治,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社工委
如果是放在家里,撬门进入就和强盗无异了
是的,但是人家有派出所的警察联合执法的,有依有据的;关键看看就看的出,没有住人,还有,偷偷摸摸的,事后也不告知;
我以为431吗?我又没有出租,关我啥事呢?我们邻居还问我了呢,我没有当回事。
关键是扣押的东西,他们有啥权利私自处理,还互相踢皮球,没有人正面回复,居委会说谁扣押的,给的单子,你找谁。东沙湖派出所说我们没有权利扣押(盖的公安的章),找城管中队,城管说找居委会,不管他们事,他们是协助执法。
我现在只要拿回东西。其他不敢多想。
我看到过执法过程,带着开锁的带着工人,开锁师傅打开门,看有住人的东西就砸了,应该问问是不是仓库,有的的确住人,应该砸,但是有的真的是仓库的就不应该这么处理!不过分辨起来也是有难度!
都是一帮强盗,踢皮球,最后不了了之
2018-10-13 1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