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整租的一套四十平米左右的一室一厅的阁楼,我们入住的时候在客厅和卧室中间有一面石膏板隔断,方便起居。这个房子是我们一家人自住的,已经住了快两年了,没有对外合租盈利。昨天下午有执法人员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就来强制拆除,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在网上了解过像我们这种说明情况,登记一下可以不拆的,请问我们到哪里登记?我们想重新装起来可以吗?因为一家子住实在太不方便了。谢谢!附拆除后的图片和拆除前的图片。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园区“431”专项行动要求,小区阁楼不允许有隔断的,人均面积需大于12平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
2018-9-11 05: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