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凌晨发生在劳动路小月楼的车辆事故当事人已经确认无证酒后驾车,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罚了款放人。<br>
请相关责权部门尽快对女当事人依法拘留。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对于来信人提到的问题作如下回复:一是来信人希望派出所尽快拘留李某珍的问题,该警情属于交通事故。根据姑苏分局交警大队的处理决定,对李某珍因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涉嫌酒后驾车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二是对于李某珍和被撞人和小岳楼之间发生的赔偿问题,胥江派出所组织双方帮助其进行调解。目前,李某珍与两名受伤女性之间已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某一次性赔偿2万元人民币给两名伤员。另外,李某珍与小岳楼之间也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有调解意愿胥江派出所愿意再次组织其进行调解,同时建议如果双方最终无法调解成功,建议诉求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7-7-27 17: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