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栖麓的销售说车位所有权是属于物业的,不属于开发商,我百度了很多,都没有看到说车位是属于物业的,都是物业受开发商委托在收租金,所以我想咨询一下,以便后期关于车位问题是该找谁有个明确的方向。(确认此销售是云栖麓的,我们在那买房子的)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联系了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苏州和都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我局已要求和都公司做好购房人的解释咨询工作。【高新区住建局】
地上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地下除人防归开发商所有
是吧,我百度到的信息也是这么说的,反正没有说是物业的,销售直接甩锅给物业了,说开发商不管,所以想确认清楚
网友,您好!
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联系了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苏州和都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我局已要求和都公司做好购房人的解释咨询工作。
【高新区住建局】
物业阳光城也是开发商之一啊!
你好,云栖麓开发商已解释清楚,请帮忙撤销帖子
2018-8-14 17: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