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月亮湾美颂花园二期21栋西边电梯夜间噪音严重扰民

2023-9-9 22:47:0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投诉事由: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月亮湾美颂花园二期21栋西边电梯的电梯井和小房间(书房)共用一面剪力墙,根据《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2011条文说明第7.3.5由于电梯机房设备以及电梯井道内产生振动和撞击对住户有很大干扰,因此在住宅设计时应尽量避免起居室(厅)紧邻电梯井道和电梯机房布置十分必要,当受条件限制紧邻布置时需采取提高电梯机房和井壁隔声量有效的隔声、减振技术措施,需要采取电梯轨道和井壁之间设置减振垫等有效隔声减振技术措施。
现在该栋楼居住人不多的情况下夜晚电梯运行严重影响睡眠质量,可想而知以后住满了夜晚电梯不停运行的影响有多大!本小区本栋楼早已交房,说明验收已合格。本人现在对于电梯是否采取隔音措施以及电梯本身是否属于制造噪声较小的电梯比较质疑。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对于所反映的问题经咨询开发商,得到答复如下: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并已通过验收。如有疑问可咨询开发商,电话:66608333转8021。
25幢西边业主表示也有同样的困扰。电梯启动停止的时候噪声特别大,已经超过了正常阀值。严重建议对电梯隔音进行优化。调整传送带,降低启停速度等等。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第5.3.3条规定: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8.1条第五款也规定:电梯井道和机房不宜与有安静要求的用房贴邻布置,否则应采取隔振、隔声措施;除此之外,《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第3.3.4条亦规定:厨房、厕所、电梯机房不得设在卧室与起居室的上层,亦不得将电梯与卧室、起居室相邻布置。 希望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核查,如不符合要求,请督促开发商限期按《住宅设计规范》进行整改;如符合要求,请向业主提供符合标准的合法数据。
投诉已经5天,望能积极履职作为,推动工作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寒山闻钟”论坛事项的暂行办法(试行)》(苏办发〔2012〕26号),明确规定对网民反映所辖范围内的咨询投诉,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应,最迟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最终答复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一、住建部门。根据建设部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噪声级(a声级)应当符合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 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如开发商提交的房屋未达到此标准,望住房管理部门严格执法,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 第二、质监部门。根据《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规定:电梯运行噪声应符合《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的规定。具体为:额定速度大于2.5米小于等于6.0米的电梯,运行时机房内平均噪声值不大于85分贝,轿厢内最大噪声不大于60分贝,开关门时最大噪声不大于65分贝。 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电梯运行许可证发放单位,若达不到国家标准希望能责令开发商进行整改,若不整改,望能按法律法规吊销电梯运行执照。
应该不是您这边咨询开发商吧,而是具体验收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与解释吧。
网上投诉就是希望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验并处理。事实是处理问题的依据,我想问相关部门有没有实地去勘测过是否存在问题?是否进行复查验收是否真正符合标准。这种回复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总之,受服务对象对此回复不满意,会继续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并寻找解决办法。

2018-3-21 22:11:35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