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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木渎交警中队

2023-9-9 10:15:0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投诉木渎交警中队
7月10号木渎枫灵路下午1:15分交通时候,交警当场判断为甲方全责,甲方不服,事后去木渎中队1号处理室,突然改判乙方全责,请问同一套交规下,为何能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网民提供的信息,经查7月10日13时左右,苏e91rx3与苏e12u8r在枫灵路棕榈湾门口发生两车碰擦事故,处警人员将事故移交中队事故组处理,未当场定责。后双方至木渎中队事故组处理,中队事故组民警做出如下责任认定:甲方苏e91rx3由西向东行驶至事发地与前方由西向北左拐弯的乙方苏e12u8r相撞,致使甲车失控,车头与围墙相撞,两车损坏。该事故中,甲方不负责任,乙方负全部责任。民警作出的事故认定准确无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或者未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7-7-13 15: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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