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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交警大队电子警察违章处理效率低下的投诉

2023-9-8 14:54:1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收到交警短信,因我乱停车被处罚100元记三分(我在乡下老街上停了两分钟买了两把扫帚),短信上没有提示单位车辆交罚款单位要出证明,之后听同事说微信公众号可以交罚款,结果不能交,原因是因为我的车是单位车辆,微信上也没告知单位车辆交罚款单位需要出证明。没办法我就19号到南郊交警中队去处理,下午1点不到点去的,大厅门没开他们1点开始办公,结果我等到1点他们门还是没开,到1点03分开门的,这种情况不知道算不算集体迟到,反正大厅都有监控的相关上级部门也可以查的,之后是一个男的办事员对我说要单位证明,我说上次来也没要,而且你们也没告知,他说反正他不管没有不能办,第一次没办成,今天我又去了,人很多,我只要取了号等,我观察了一下象我这种情况单位车要出证明的没有一个人知道,都白跑了,今天接待我的是一个脸上有个大痣的女同志,态度真心不好,冷漠,不耐烦,总算处理完了,我看单子交罚款是到银行,就对那女的说我要支付宝付(上次同部车子罚款是支付宝付的不用去银行方便)被告知现在不行了,我还要到银行交完才完事。现在我投诉事项为1办证厅集体迟到;2工作人员态度不好;3没有告知单位车辆需出具单位证明;4办事流程越来越复杂和十九大精神不符,十九大精神是办事简便手续,方便百姓,不要再用以前答复的那些(太仓市公安局答复如下:目前我局交警部门正在积极优化服务措施,努力提高窗口办理效率,能够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地服务)来骗百姓,说得好听,没实际行动,百姓越办越烦,就我而言交个罚款单位至少要请二次假。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couabi”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公安局答复如下:接你反映的情况,太仓市局高度重视,立即围绕信访人提出的南郊中队业务大厅工作人员迟到、态度及办事流程等问题开展了调查,迅速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就相关情况向信访人进行反馈,经沟通,取得了信访人的谅解。一、关于单位车辆需要出具单位证明的规定。为规范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工作,防范买分卖分行为,根据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于2017年10月27日发布的《江苏省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还应当查验、留存当事人提交的单位出具的证明其车辆管理人或者驾驶人身份的证明。”关于单位车辆处理需出具单位证明的要求,经沟通已得到信访人的理解。二、关于信访人无法使用支付宝缴纳罚款的问题。经查,因电子监控违法处理系统不稳定等原因,会造成支付宝二维码无法生成的情况,如遇该情况,当事人便无法使用支付宝缴纳罚款。三、关于信访人反映的业务大厅工作人员迟到的问题。南郊中队领导对业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体座谈和个别谈话,重申了业务大厅窗口的工作要求,并进一步加大对业务大厅的管理,再次明确按时上下班的要求,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等现象。对违反规范的工作人员,中队已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并将纳入考核。
所以你要是不违章该多好啊?
帮单位的车去交罚款为什么还要请假啊?
不违章才是王道~~
那天我也在南郊交警队办事,看到了相关情况。个人觉得女同志已经对该情况说明了为什么不能处理的理由。态度上也没有什么不当的情况。因为不能处理而恼羞成怒继而投诉。我在门外听到了两位男士说要投诉。实在是无理取闹。车子是昆山的,违章在上海,跑到太仓来闹。我也是醉了
对待屡次违章的车辆越复杂越好,要让违章者知道违章的成本还是蛮高的。。。
楼上出现知情人人士了 妥妥的打脸啊

2017-12-21 1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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