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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禾青镇政府镇长私写协议、私改协议

2018-7-4 23:42:03发布125次查看
关于冷水江市禾青镇政府镇长刘颂聪私写协议、私改协议的投诉材料
我叫段长松,男,现年60岁,汉族,系冷水江市禾青镇炉竹村13组村民,身份证号:432502195605291***。联系电话:15581262128。
湖南泽宏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宏农业)董事长姜东兵,于2012年冬进入我禾青镇炉竹村进行土地流转,搞蔬菜大棚建设。2013年下半年要扩大范围,需要拆迁我家2011年11月修建的一栋房屋,我家的房屋占地面积203.25平方米,两层半楼。2012年3月份,经市国土地局查处,并由市国土地局开具罚款单,要我到市农行缴纳4375元罚款,因我是个渡工经济困难,交不起罚款。2013年3月,泽宏农业申明要拆我的房屋,泽宏农业罗集中书记、李传艾、陈主任(已离开泽宏农业)等人多次找我谈拆迁房屋的事,没有谈妥。2013年6月份,泽宏农业委托禾青镇政府跟我洽谈房屋拆的事宜,禾青镇党委安排人大主席曾波负责房屋拆迁事宜的调处,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也没有谈妥,当时,有些相关人员威胁我,说我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没有钱赔偿,要强行拆除。
在这时候,我的五弟段长桥知道了此事,就找上门来对我说,二哥,你不要怕,我是退伍军人,没有工作,你说这房子是我的,我来承担这个责任。他要我将房子写份假卖契,要堂兄弟签字,对外说房屋已经卖给段长桥了。就这样,泽宏农业的领导和禾青镇的领导来找我,我就说房子卖给我弟弟段长桥了,你们去找段长桥谈,以后就不要找我了。但我们炉竹村的村干部就始终说要他们来找我谈才有用(因为村干部们都知道该房屋实际是我段长松的)。这样你推我推,到了2014年4月的十几号,我在禾青镇苏国友书记办公室商量我家房屋拆迁补偿的事。
刘颂聪自2013年10月份从冷水江市委组织部调入我禾青镇任党委副书记,刘颂聪对我家建房之事本来毫不知情,那天他在我村检查卫生时听了某些人的片面之词,知道了一些情况,他到镇党委书记办公室看见我在和书记谈此事,刘颂聪疯狂的说,段长松的房子今天我调查清楚了,今后你不要找书记了,全权由我处理。我见刘颂聪官僚主义,以官压民,我没有心跟他谈。有一次刘颂聪晚上买了个西瓜和一点香蕉到我家来做我的思想工作,他强行要我同意只补偿32万元拆除我家的房屋,但我坚决不同意,他走的时候我要他把东西带走,他死活不要,结果西瓜和香蕉后来都腐烂了。
从4月至8月之间,刘颂聪多次要我卖条大河鱼给他吃,因我捕的都是小鱼,所以买大鱼的事没成。后来他们找到我的表侄潘冬钦来做我的工作,基本达成了协议。在2014年7月31日晚上零点多,镇政府领导用车接我去签协议,我到刘颂聪办公室后,段睿(主席)讲了几句话给我听,要我在协议上签字,我当时不签,他们又将我表侄潘冬钦请来,表侄说你把协议签了,有事你找我负责。这样我拿起协议看,乙方是段长松、段长桥两个名字,我心里觉得不对,房屋是我的,乙方只应该有我段长松的名字,但在这时候如果我要突然说这房子是我的,那我五弟弟的面子就太丢大了,所以,为了给五弟留面子,我当时没有说明个体情况,在协议上签了字。签完协议后,刘颂聪要我留下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和银行卡号,我都没留,我让段长桥留下了银行卡号,要他们把钱打到段长桥的卡上再返回给我,万一今后发生事变我也有个理由讲。这样我于2014年7月31日零点签了协议,8月8日将161851元房屋拆迁款打入段长桥账户,8月15号段长桥通知我到他家,他说11851元要我借给他进货,其余15万他陪我到禾青邮政银行存入我的账户。签了房子拆迁协议后本应当将房款付清再拆房的,拖到9月26日才付款,政府却强行将我的房子挖掉了。到10月18日我打电话问苏国友书记,苏回答说是刘颂聪拆的房子,要我找刘颂聪。我找刘颂聪,他回答说:你将你自己的土地流转给泽宏农业,再将段长才、段长东两个户的土地流转给泽宏农业后才能付款,用这种高压手段逼迫我们老百姓把所有土地都流转给泽宏农业。法律讲得非常清楚,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包办他人的土地流转,刘颂聪这就是严重违纪违法。
刘颂聪时时不给我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这样,刘颂聪逼我上访,又非法拘留我三次,我家其余的40余万元补偿款(包括我家责任田里的果木树和住房15万元),搭帮好心的邬新兵书记指导我,安排我2015年7月份在市委现场办公会上说理后,才将款支付到位。房屋拆迁补偿的其它附加条件,镇纪委书记邬新兵想帮我解决,但刘颂聪镇长的坎过不去,致使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好。
我五弟段长桥于2014年8月14日借我11851元进货,2015年12月20日左右向我借5000元过春节,2016年3月份打电话对我说他在邮政银行借的10万元开店的款到期了,要我借8万元给他还贷,我回答说我的钱建房子了,没钱借。段长桥东扯西拉、弄虚作假、胡搅蛮缠要向我借钱,禾青镇原杨书记要村委会调解。村委会接到通知后,当天下午将我和段长桥叫到村委办公室,村支书、村主任、调解主任将段长桥提的条件讲给我听,我把道理一讲,段长桥发气走了。从村委会出来,段长桥就拿5公斤汽油到我房子面前要烧我的房子,我妻子叫附近几个邻居妇女向他讲道理,到下午6点多钟天快黑了,没有办法,报110来警察才把他拉走。几天后,他对村支书说凭他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上签的名字,他要跟我打官司。2016年4月8日,原告段长桥请禾青镇司法所所长刘亮群当律师将我告上法庭,4月18日刘亮群利用他2015年在禾青镇任司法所长之职与禾青镇镇长刘颂聪协商私改协议,随意写情况说明并加盖禾青镇人民政府的公章,在4月25日法院开庭时作为依据。刘亮群虽然2016年调回市司法局,但他2015年在禾青司法所任所长期间,与现任禾青镇纪委书记邬新兵一起就我和段长桥的矛盾纠纷调解多次,并且在我村委会的调解协议都是刘亮群主笔。刘亮群身为司法局执法人员,私改协议知法犯法,算尽天良,没了良心;刘颂聪做为一镇之长,不坚持党的实事求是原则,强夺农民土地给泽宏农业搭棚修路、长期荒芜,徇私舞弊,公报私仇,侵犯他人正当权利;他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挑起我们兄弟之间的仇恨并自相残杀,把我们兄弟一个个都逼上了上访之路,严重地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给我家造成了经济上、精神上和名誉上的严重损失。
为了保护我家的合法权益,我将刘颂聪烂用职权乱作为,随意以政府名义出示情况说明,干预民事司法活动,欺压百姓,强行逼迫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商人,侵犯我家合法权益的违纪违规问题分别向冷水江市人大办公室(宴主任)、禾青镇原书记杨斌、市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但都没有得到答复,
为此,我特向媒体和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请求,请求上级领导派工作组对冷水江市禾青镇人民政府镇长刘颂聪行政乱作为,以镇政府的名义向人民法院出示虚假《情况说明》、误导和干预民事诉讼、强行逼迫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商人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撤销禾青镇人民政府向法院出示的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情况说明》,严厉追究刘颂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欺压百姓的违纪违规责任。
  投诉人:段长松
2016年11月3日
好好谈的时候就不要太执拗!自己搞出这么多事来能怪谁?
禾青镇政府领导做出这种丧尽天良之事,对于禾青人民来说已是见怪不怪了!这种基层的官欺压百姓已经成了根深固蒂的社会风气,平头百姓能奈奈……
2016-11-03 17: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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