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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兰江公园门面拆迁事宜

2018-7-4 23:20:57发布91次查看
发这帖子的人估计脑子进水了。自己不讲道理赖着去年的房租都不交,还借用28个租赁户的名义,在网上胡说八道、散布谣言。明白人一看就知道:1、公园与房主签有长期的合同(二楼房主在20年前以高于市场2.5倍的价格集资修建了“兰江公园仿古综合楼”,取得公园门面永久性的租赁权)。2、到现在为止,你们大多数租赁户与二楼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为什么连去年的房租都不交?(还有人连这一年多来的水、电费都是二楼房主垫付的,而不是你所说的“断电、断水、锁门、恐吓、驱赶、散布谣言”地在骚扰你做生意,发这帖的人良心被狗吃了);3、关于补偿,政府已经给门面的软装、硬装及搬迁费等都按国家拆迁的相关标准评估了价格并用文字形式送达给了你们,你们领钱就可以走人,可为什么还赖着不走?4、相信政府部门会根据“兰江公园仿古综合楼”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拆迁;也相信政府部门会依法、依规给予经营户合理的经济补偿(而不是你所说的公园管理处和二楼房主存在权钱交易,说话要负法律责任的)。
任何时候都要处理好人际关系啊!
1:集资修建为何有与园林管理处20年合同到期一事?20年合同为何又是永久使用?到底是你们集资修建还是政府全资修建你们从园林管理处购买二楼从而具有一楼门面优先使用权?相信政府部门清楚明白的,这里不作过多的讨论;2:租门面做生意交租金理所应当,但是要合法合规、在能够双方签订合同的条件下,门面在合同有效的期限内能够保障门面上能够正常经营做生意,而不是政府部门多次贴出公告明文通知自己经营的门面将要拆迁,并且门面上已画了“拆”字的情况下,你们二楼的部分房主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还能够像过去一样照旧收租金采取的办法就是:上不配合政府拆迁工作,下对一楼经营户实行一个月一个月收取租金,还继续给你们交租金的就是你们说的:处理好人际关系的人,否则就是你们说的“良心被狗吃了的人”3:由于以上的原因,政府拆迁工作的难度大,我们到目前为止也只拿到了装修的补偿方案,如果我们顺从你们的意思,只拿着装修款走人那其它相应的拆迁补偿将会落入谁的口袋?真是聪明绝顶,用心良苦,佩服佩服!!!!
2018-04-20 13: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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