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招聘网看到热浪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有招聘关务一职。
经面试通过于2018年1月8日和风力士实业有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两家单位法人同一人,当时法人说热浪年后会搬到园区,所以合同先和风力士签,工作地点也在风力士)。
当时合同签了2份,试用期3个月,我记得是1年的合同,他合同并未交给我,他解释单位人事留一份,他自己留一份。
在3月初的时候公司决定于3月28日集体搬到园区上班,并且重新于热浪签订新合同。
到了28号报道那天,他拿出新的合同,合同上未体现出事先说好的会缴纳五险一金,以及薪资写的1940(在风力士合同签的税后5000,到园区改为6500),对于他这种做法我提出了疑问,他表示合同只能这样,让我回去考虑。在当天晚上我收到了后勤的微信,告知我觉得我不适合新的单位,要辞退我,并要求我于第二天去交接。我给予的回应是既然辞退我那就按正规流程来办就可以。我在第二天去办理了交接,他让我后续离职事宜和风力士人事协商。我经过12333举报风力士试用期并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并且没有给我合同。人事给我回应会补缴,并且赔偿一个月工资。当时签的解除合同书是给的复印件和敲的人事章,对于这些我也有疑问的,人事就说只能是这样的(后续我申请失业金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原件并且敲有公章),不知是人事无知还是有意为之。当时我谈的试用期5000是税后的,可是在补缴纳社保后还是扣了我个人部分的。人事说合同上没注明税后,可是我也看不到具体合同是怎样的。当时举报时也让他们交出合同,可是至今都没有。我去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问人事,人事就说他那没有。
我去办理失业金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我社保登记离职是个人离职而非单位解除,这样我是不能领取失业金。打了几个单位电话也是没人接听。既然是辞退那为什么登记个人离职呢?这样做有什么目的呢?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忙协商解决,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您可以携带劳动用工相关材料前往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维权,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地址: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一楼,咨询电话62888222-5。2018年5月8日
2018-5-4 22: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