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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学府(文翰华苑)连廊问题

2023-9-6 14:02:4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12月8日,招商学府(文翰华苑)物业发出关于公共连廊护栏加高方案和征求意见单,方案在原有护栏高度130㎝的基础上增加40cm,镂空部分由110㎝变为70㎝。方案一出,中间户业主一片哗然,作为国企大型开发商,出台如此漠视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案,我们中间户业主表示强烈反对和严重抗议。同时,针对开发商方案,我们有疑问如下,希望开发商和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回复。
1.安全标准问题。连廊现有高度为130㎝,据了解,此高度在现有类似小区高度中已经算是最高尺寸,超过国家标准(110㎝)有20㎝,且由玻璃遮挡雨水,完全满足日常安全需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增加40㎝,上半部分高度将由110㎝缩短为70㎝,遇到消防救援,和其他特殊情况,即不符合消防法规要求,也不符合城市管理要求。
2.废气倒灌问题。现在开发商配置的能率热水器,废气倒灌非常厉害,多数业主反映,用热水器洗澡,厨房窗户稍稍打开,家里废气味道十分明显刺鼻。之前有业主投诉能率来检查,维修师傅自己都说味道是废气来不及疏通飘进来的。中间户通风井里面有66台热水器,66台中央空调,加高或者封闭连廊,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3.通风不畅问题。据了解,部分安装地暖的业主家中燃气废气排放成倍增加,加高了,估计中间户预备一氧化碳中毒,且北房间和卫生间永远不得开窗了,那么潮湿天气,卫生间不开窗,预备中间户怎么正常生活?由此造成的不良生活体验,又有谁可以来体谅?
4.消防救援问题。不加高的情况下,目前镂空的高度只有勉强110㎝,加高后镂空距离只有70cm,敢问万一有救援情况,70cm的高度消防官兵如何救人?51米6的高度护栏,又有几个业主能顺利爬出被救?万一出现危险如何被救和自救?如此设计造成的安全隐患,谁来承担?谁又能承担?
5.消防隐患问题。连廊加高促进烟囱效应导致发生火灾的概率增加,增加护栏高度,必将减少空气流通,由此对中间户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的风险,谁来承担?目前,苏州331整治严厉的大环境下,出现这样不科学、不和谐的情况,增加如此重大的安全隐患,期望政府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重视,切实保障中间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问题是刚性问题,高新区是多次吃过苦头的,希望不要漠视。
诉求:综上所述,道理清晰简单,无需累赘。对于目前的加高方案,中间户于情于理无法接受!对于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的方案我们表示不理解,更不予理睬和接受!
连廊是所有业主的连廊,安全和卫生也是每位中间户业主极其重视的问题!在购房的时候,我们中间户就是看中南北通透才买的,现在加高了,不再是我们看重的房子标准了,这属于地产和物业违法违规行为!这和欺诈我们买房有什么区别?基于目前的现状,我们强烈要求招商地产秉持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按照原来规划,原来设计执行,维持现有状态,而不是一味欺诈中间户,侵占中间户的采光算、通风权和生命财产安全!如果物业和地产一意孤行,漠视我们中间户的诉求,我们将通过多重形式表达诉求,绝不放弃,抗争到底!!!
另外24#25楼私自全部封闭走廊,到现在都未拆除,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物业表示该方案由招商地产制定,目前属于前期公告阶段,暂未实施,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联系物业电话0512-66952766。【狮山横塘街道】 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述的连廊加高、镂空部分变低,消防部门对连廊镂空部分没有要求,如对物业提出的加高连廊有意见请找物业协商。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请高新区城管拆除,这种严重不符合331专项行动
连廊加高导致安全和财产两大问题:1.生命方面:不符合消防标准致安全问题。2.财产方面:影响南北通透致房价价格下降问题。
看看边户闹着要封的群主的私心!看看那些占用连廊堆杂物的邻居!看看那些风雨连廊室外暴露着的鞋柜!作为边户谁不想封?看看那些天井里的空调外机、排气口和通风口!作为中间户谁愿意加高或者封闭?边户、开发商、物业现在搞这种整改方案,谁又考虑过加高或者封起来后中间户的感受和利益?但凡有良知的边户邻居,都会考虑到中间户的通风和采光,争执时还能说几句公道话,地面滑物业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默默的自己铺上防滑地毯!这才是边户和中间户的正确相处之道,作为中间户我们没有想侵害你们的权益,连廊有风雨是开发商设计问题,已经如此交付,购买时也告知过(开发商那儿有签过书面文件,可能部分买房人没细看直接签了,觉得自己不知情,不信自己去开发商查阅)。现在的不便不是中间户给你们造成的伤害,请不要来伤害我们,很无辜!
331整治期间还顶风做案,必须拆除
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招商地产和物业在我们购买房产完全合理合规的情况下,时不时为某些人定制违规违法的意见,而发生的严重违背消防安全隐患却一味纵容不理不睬,试问:一个堂堂的大型企业,连一丝正义的脊梁都没有,非要把小事搞得邻里不和,你们到底想何为?
关键买的时候白纸黑字有合同,有图纸,当时买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你既然买了,现在都已经交付了,边户又要求改,开发商和物业还真的按他们要求改了,那置我们中间户于何地,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随意要求更改。。请开发商和物业维持原设计,我们买时候是什么样就什么样,请不要做任何更改
中间户北卧室目前已经是这个样子了,空白的地方有40%的地方还要加栏杆,请将心比心,这对我们来说是什么影响。
不同意增高丑死了
支持楼主维护自身权益。
你好,《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全部内容如下: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也可以采取集体讨论与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召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时,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或者过半数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其中,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首次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可以由大会筹备组征得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是否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由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我们这个提出的决议就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小区目前无业主大会,也没有正式组织过,这个方案也没有开发商和物业组织召开过,由开发商和物业私自提出这个方案就是无效。。如果他们随便想到什么方案就可以这样提出,表决,这样是不合规的,请让开发商撤销这个方案,请通过合规程序提出有效方案。
阿是最开始买的交房了原始状态是只要底层玻璃围栏的,后来为什么要加这些防盗窗哈?
路过,希望小区越来越好
弄得不错,连廊不封的话安全因素很大,很多小区都是后期加高的,还加玻璃。中间户没有南北通道可言,即使连廊不封,也非常暗,不要被开发商忽悠了

2018-12-10 13: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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