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劳动局:
公司过年放假13天,从2月10号放到2月23号,其中有4天为无薪假,公司强制要求员工用年假冲抵,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你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相城区人社局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合理呀,年假就是需要用的!
难不成白给你放比正常国假多的?
当然不合法,不过这种一般私人公司,做不做可以选择,其他的你也没办法。
我们都一样都一样都一样.......
你说不合法,请问违背劳动法哪个条款?
完全合法,年假的安排主要是公司安排,并参考职工意愿,而不是以员工为主。这主要是考虑到有些特殊行业,譬如供电、供水等,一般的公司都是正常你请年假都是按照员工提前申请,公司审批的原则,当有的时候需要全厂放假的时候会提前说明并安排有年假的算年假,没年假的无薪假这样安排。这完全符合年假的相关规定。
依我看,放一个月都可以
2018-1-25 14: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