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午25号在园区东环路交叉口正常行驶,由于不知道电动车不能载人的新规被路口的这个辅警蛮横的盘查,但是就在当时在旁边还有好几辆电动车也是载人的,他却视而不见,这是不是就是选择性执法???这个辅警态度十分蛮横粗暴,与国家倡导的文明执法背道而驰并且涉嫌滥用执法权,请问这种人是怎么进入的执法系统???难道他不会损害国家形象吗???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非机动车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请反映人在反应情况前先行了解相关法律条文。路口的警力由于人数限制,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尽自身的能力尽力纠正与协助纠处。对于非动车的违法行为人,路面警辅只是登记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并不是由辅警人员直接对违法行为人开具处罚决定书,这属于正常的勤务活动而非执法行为。对于态度问题,路面警力都佩戴有执法记录仪,反映人可直接至辖区交警中队,辖区交警中队可调取反映人当天的视频查看,如确实存在态度问题会对相应人员进行考核扣分。
楼主发这个帖子估计是找骂的,呵呵!
电动车不能载人不是新规
这个不是新规,只是以前不管。
这是给你的电动车定性为非机动车辆了呀,不然按机动车就是“无证驾驶”了
当然真按照机动车来定,那有驾照倒是可以走机动车道,走高速高架了
规定是早就有的了,但是不符合社会实际情况,还不如控制下电动车的最高速来的可行些。
2017-11-27 10: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