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部门领导下午好!
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相关部门:老公家是2003年拆迁的,当时拿到了东渚龙景花园的180平米拆迁房,当时家里有四口人(奶奶,爸爸,妈妈,老公)我们是2006年结婚的,2009年生了第一个孩子,2011年生了第二个孩子。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再申请一套安置房的,因为当时拆迁没有我跟两个孩子的平方。
以上,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到所属区居委会申请,看是否符合申请要求。(东渚镇)
2017-2-16 14: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