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生活了快十年了,今年10月初发生车辆事故我方车辆属于正常车道行驶。目前我方主要车损及车上人员受伤入院,对方因为未系安全带及驶入逆向车道行驶导致相撞当场死亡。现在交警责任认定书下来我方因为(实际行驶49-53h/km路段限速40km)超速25%,事故认定30%责任。对方(实际行驶行驶70-74h/km)超限速75%,未系安全带,驶入逆向车道。这起事故却只认定70%。这起事故主要原因难道不是他驶入对方车道导致的吗,我方车辆车速确实有超过限速但不至于对该起事故产生这么大事故诱因因素。对于事故责任认定我不清楚,难道只有三七责、五五责、全责或者无责吗。没有针对事故具体原因其他责任认定吗。没有二八责、一九责吗?或者说就因为对方人死亡了就得在责任认定上给予一定的抚恤吗?这起事故对方不是肇事者吗?行车记录仪上明明显示对方越道行驶撞过来我却还要背负30%责任合理吗?肇事方还觉得因为人不在了还要我在保险理赔外另外支付一笔抚恤金不荒唐吗?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参照《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分为全责、主责、同等、次要、无责。事故则认定中不存在主要责任就是70%的责任,次要责任就是30%的责任一说。就事故所涉及到的民事赔偿承担比例,双方可在志愿协商前提下请求调解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死人多三分理
三分理也得合情合理啊,我已经说没有较真我事故认定服不服的问题了。都已经让保险公司一起根据3责协商理赔了。现在对方还要我再保险理赔外还要赔付一笔钱,前期为了配合交警工作还垫付了家人(4人)在医院的所有费用及所谓的丧帐费3万。现在好对方都准备把这3万我前期垫付的丧葬费也不让保险公司退给我。直接他们要?这不奇葩嘛。开口闭口就是人死为大,我家人受伤只轻飘飘说一年半载能恢复好的。这不奇葩嘛。
为什么对方的丧葬费要你垫付。。。
因为在事故发生后涉及到人员死亡的责任认定需要时间很长时间,交警队意思让先交押金(所谓的丧帐费)到交警队。我也咨询过保险公司是需要先期垫付但后续会在对方理赔金额中扣除还给我。交警当初也是这么说我坚信我正常行驶肯定是对方全责所以我也很配合交警。没想到现在对方能出这种幺蛾子,看了行车记录视频问100个人能有99人能肯定说对方全责的。现在不知道对方怎么还好意思开口
这种事情一般不掏一笔钱搞不定
1.你那个钱是交到交警大队的银行里开本票,还是直接给钱给对方。
如果交到银行的话,这钱在责任认定书开具的时候会还给你,如果直接给对方,八成是要不回来了。
2.事故责任认定比例不等于事故赔偿比例。
交警开具责任认定书,如果你觉得不合理赶紧向上级提出行政复议。你这个次要责任认定很麻烦。
3.赔偿的问题
推荐还是去法院吧。
你自己的修车钱,受伤的话还牵涉到误工费和等一切费用,核算好。把对方(继承人)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对方会主张丧葬费之类的,
然后你次要责任,你交强险得赔11万,剩下的(法庭认可赔偿金额-11万)*0.3-你垫付的钱.
所以,主要的是你这个次要责任很尴尬,如果你无责的话只要交强险1.1万
现在对方以受害方的姿态要经济补偿,不是很可耻可笑吗。闭口都不谈事故原因也不谈谁是主责。
恩,我那比钱是交给交警队。那边开出盖章的收据给我的,不是我本人给对方的。主要是现在对方态度,唉!
那我想确认下我现在责任认定下来是次要责任,我这保险理赔算是按照百分之多少的责任去理赔呢。
你自己开始操作就错了,不能垫付任何钱进去的。这是最大的可以保护自己的方式,人家耍无赖,最后你都没辙。你就通过诉讼来告他们好了。这年头无良车主太多,自己违法还要跳出来指责别人让别人承担责任,搞笑的狠。这种家庭也是醉了,能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来。只能继续危害社会吧。必须依法严惩不贷,不给这种人侥幸心理,敲诈别人钱财。
现在没招就是人家貌似以受害方自居来要赔偿的。
2017-11-27 14:13:06